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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5章 身败名裂,晚节不保!

    网购买到假货,反手加购一百万!正文卷第385章身败名裂,晚节不保!

    姜白把叶宝国那篇批判的文章转发给罗大状之后,便给他打去了语音电话。

    罗大状一边看文章一边说道:

    语气平和之中,又带有几分失望。
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叶宝国都算得上是法律界德高望重的名宿前辈了,他这一辈子基本上都是在教书育人,几十年下来可以说桃李满天下。

    现在虽然已经是处于半退休状态了,可他的不少学生依然在法律界发光发热,就这一点来看,叶宝国绝对当得起他的名望。

    就连罗大状年轻的时候都曾听过他的讲座。

    没想到叶宝国现在人到暮年,却做出这等荒唐的事情。

    罗大状很失望。

    叶宝国写的这篇文章,看似站在了制高点上,从大局出发,为大局着想,希望维护国内的司法环境,规范诉讼秩序什么的。

    但其实说白了,完全就是倚老卖老,强词夺理,偷换概念。

    罗大状自然是能从中找出很多问题,但换做没有专门学过法律的人,或许还真有可能被这篇文章带动了情绪。

    而叶宝国写这篇文章也不是给法律人看的,就是给不懂法不明法的网友看的。

    可法律人,又有谁会在这个时候跳出来,为了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,和一位桃李满天下,且德高望重的前辈对着干呢?

    至于罗大状,确实利益相关,但是在叶宝国看来,他终究是个小辈,虽然现在名气很大,能力貌似也不错,但他应该还不敢在这种时候,跟叶宝国公然唱反调。
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同意邵浩洋请求的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就是要让罗大状迫于大势,吃这个哑巴亏。

    叶宝国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,只能说他根本不了解罗大状。

    在罗大状年纪尚轻还没有真正成名的时候,就有勇气对叶宝国的某些法律理念提出不同看法,而当时的叶宝国,已经算得上行业权威了。

    这足以说明罗大状就不是畏惧权威的人。

    这次,也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跟姜白打完语音电话之后,罗大状伸了个懒腰,坐在了电脑前。

    他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,同时也是一个较真的人,所以当初才会跟姜白一拍即合,俩人成为非常好的搭档。

    绿异以为,请一位法律界的权威人士出来为他们站台,就能抢占舆论高地,对此罗大状只能说太年轻了。

    他登录了自己的围脖账号,也是经过平台认证的,不过活跃度并不高,人数也就堪堪四位数而已。

    然后在自己的列表里找到叶宝国,先是取消了,然后打开他的那篇文章。

    点击转发,但没有直接转发,而是开始打字写下评论。

    ….

    「其次叶教授称这种行为是扇

    动舆论网暴对方公司,甚至企图裹挟司法,这更是无稽之谈。舆论可以监督司法,但从来不能裹挟司法,我们更加不会这么去做。至于扇动舆论,难道在网上说真话,揭露一些行业内幕就是扇动舆论?还是说起诉***是裹挟司法?如果这样的话,我想请问叶教授一句,那些碰到烂楼被无良开发商坑害的人,他们一起去起诉***,是不是也要被扣上裹挟司法的帽子?」

    洋洋洒洒。

    罗大状写的内容比叶宝国还要多几百字。

    逐条逐句分别针对性的反驳。

    这就是罗大状。

    我不同意你的意见,但不会简单的说一句不同意,我会把所有事情掰开了揉碎了,一条条针对性的进行反驳,让你心服口服说不出来话来。

    写完了之后,检查了一下错别字,点击发送。

    但这还不算完。

    这个话题已经上了热搜,罗大状点进相关词条,看到不少大v转评了叶宝国的文章,其中不乏阴阳怪气的。

    对于这些,罗大状也没有漏过去。

    一个一个转发他们的转发,再针对他们的言论进行反驳。

    ….

    【来来俩,什么叫破坏社会秩序?你管起诉叫破坏社会秩序?如果是这样的话,请你指出一条不破坏社会秩序的***办法……】

    【哦,你也知道绿异做得不对,所以现在是要抛开事实不谈了吗?什么叫赶尽杀绝,我的当事人没有给机会吗?有句台词送给绿异。……】

    【好处?一群被侵犯了合法权益的消费者,通过法律途径合理***,你说有没有好处……】

    【纯路人是吧,好,就当你是纯路人,那么请问你为什么要在自己不了解内幕的前提下,就急着跳出来站队呢?还阴谋论?什么时候纯路人变成的代名词了……】

    【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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