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!……”
烟波浩渺的丹水河畔,蓦然响起一曲充满悲怆,而又饱含慷慨激昂之情的战歌。
唐昧看着已经被数万楚军包围,却仍旧顽抗到底,厮杀不止,而又传唱着战歌的这不足百人的秦军锐士,不禁倍感震撼,心中肃然起敬。
“嬴华,放下武器投降吧。公等浴血奋战至此,悲壮如斯夫,已经足够了!何必非要战至最后一人不存,流干身上的最后一滴血呢?”
面对楚将唐昧的规劝,嬴华满是鲜血的脸上一片阴霾,三缄其口,沉默不语。
“公子华,作为你的敌人,我唐昧都不得不钦佩你!但是要懂得适可而止!你以千人之军突围而杀伤我楚军万余人,惜乎?我楚人不会像你们秦人一般粗鄙无礼,只要你现在投降,我一定保你性命无忧,战后你依旧能回到咸阳!”
听到唐昧的话,嬴华还是低着头,没有说话。
唐昧已经够厚道了!
要知道去年的丹阳之战,秦、韩联军与十余万楚军在丹阳一线作战,楚军被斩首八万,楚将屈丐等七十余名将领被俘。
屈丐最后宁死不降,是被秦军处决的!
嬴华终于抬起头,环视一周,身边的秦军锐士跟他的模样一般,人人挂彩,伤痕累累。这不足百人的秦军都是血染征袍,胸腔被射中了一箭,或者是缺胳膊少腿的,身上的血有敌人的,也有自己的。
悲哉如斯夫!
附近,是身穿土黄颜色战衣的楚军,他们人多势众,手持长戈相向,满脸狰狞,眼中都透着一股子憎恨、恐惧、杀意的色彩。
累累的尸体横陈在焦黄的土地上,硝烟弥漫,殷红的鲜血浸染着这里的土壤,滋润着这里的一草一木,这些尸体作为肥料,来年会让此地的植物生长得更加的茂盛!
嬴华从不曾忘记过自己的目的,他之所以放弃坚守丹阳城,就是为了突围出去,回到咸阳保卫自己的国家,保卫自己的君主,保卫自己的兄长!
嬴华终于开口了。
“二三子,尔等惧死乎?”
“无惧!无惧!”身边的秦卒都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。
“好!都是我大秦的好儿郎!都是老秦人的子孙!弟兄们,我嬴华不能活着带你们回到故土,回到八百里秦川,但是吾等生是老秦之人,死是老秦之鬼!”
“赳赳老秦,共赴国难!”
秦军锐士们一时之间群情激奋,都随之高呼:“赳赳老秦,共赴国难!”
“杀啊!”
唐昧见状,不由得心中一凛:“老秦人的血性果真名不虚传!好,既然你们敬酒不吃吃罚酒,就怨不得我了!”
“放箭!”
楚军之所以跟这些已经是残兵败将的秦军分开这么一段距离,还给他们鼓舞士气,重整旗鼓的时机,都是因为楚军不想与之缠斗,短兵相接。
随着嬴华的身先士卒,冲在最前面,身边的秦军士卒也都跟发狂的公牛一般,红着眼睛,手持秦剑亦或是铜戈悍不畏死地冲上去。
楚军这边,自然不会傻到跟这些作困兽之斗的秦军死磕。
“嗖嗖嗖!……”一阵乱箭宛如蝗虫过境一般射出,将冲在最前面的秦卒射成了刺猬,每一个倒在血泊中的秦卒身上都至少插上四五支箭矢,鲜血淋漓的。
这些秦军将士都是好样的,一个个宛如铁打的一般,他们从来都是胸前挂彩,后背都不见伤痕的!
“噗嗤”的一声,嬴华的胳膊和胸口处都中了两箭,以他的武艺,平日里是能闪避或者打落这些箭矢的,只可惜嬴华现在伤痕累累,气力早已枯竭,故而能扛住楚军的这几波箭雨已经殊为不易了。
“跟我冲!昂——”
嬴华第一个冲进楚军的箭阵中,挥舞着手中的青龙戟,左右冲杀,犹入无人之境,手下无一合之敌。
鲜血、肉沫随风在嬴华的身前飘荡。嬴华好似魔神降世一般,大吼大叫着,仿佛一台不知疲倦的杀戮机器,每一次横扫,每一次挥砍,每一次突刺都会带走好几个敌人的性命!
不知厮杀了多久,嬴华身边的秦兵一个接一个地倒下,死不瞑目,含恨而终。
直到最后,只剩下嬴华一人!
“噗!”
“噗!”
又是两杆长戈刺入嬴华的腹腔中,血流如注,就连肠子都流了一地,好不惨烈。
可是嬴华依旧不屈地虎吼了一声,青龙戟一横扫,就将刺他的两名楚军士兵的脑袋都拍飞了,两具无头的死尸直挺挺的倒在地上。
这时,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