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4章 阿宝,请打。

    沈戟喝得不少,身上的酒气很重。

    但也没能掩盖住脂粉香。

    林宝初一下就闻到了,眉头皱得更深,质问他:“你跟姑娘喝酒了!”

    沈戟矢口否认,“我没有,我是跟……”

    林宝初抬高音量,打断他的话,“你身上的脂粉香比酒气都重,还说没有!”

    “阿宝,你听我解释……”

    林宝初甩开沈戟的手,气呼呼地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沈戟追了上去,继续解释:“阿宝,我真的没跟任何姑娘喝酒,我只跟周厉他们喝了几杯。”

    林宝初根本不听,加快脚步。

    速度太快,灯笼里的烛火都被她甩灭了。

    出了城,城外不像城里路边有灯笼,黑漆漆的,要走到客栈才有灯。

    林宝初正在气头上,对周身的事物毫不关心。

    一不小心,踩到路上的车辙印,崴了脚。

    “阿宝!”

    沈戟眼疾手快,扑过去,两人双双跌倒在地。

    沈戟以身给她当肉垫,接住了她。

    林宝初再次闻到他身上的脂粉香,胸中怒火更甚,一把推开他站起来。

    一瘸一拐继续往前走,手里的灯笼也不要了。

    沈戟捡起灯笼,再次追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阿宝,你的脚受伤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走开!”

    林宝初别过头,用袖子狠狠抹了把眼泪。

    她知道,她现在不该哭,而是清醒、理智的想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但生平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儿,她难免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    更何况,她和沈戟是有感情的。

    听到她的呜咽声,沈戟更加害怕,也很后悔。

    林宝初很少哭,当初被全县百姓讨伐的时候,她都没哭。

    今天……

    沈戟心底掠过一阵犹如坠入深渊的恐慌,四肢冰凉,巨大的不安蔓延全身。

    “阿宝,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沈戟长腿一跨来到她面前,挡住她的去路。

    一声道歉之后,便强行把她抱起来。

    她的脚崴了,不能再二次受伤。

    林宝初挣扎了几下,可沈戟高大如树,一双长臂牢牢将她禁锢于怀。

    她丝毫挣不开。

    林宝初又生气又委屈,攀上他的肩,张口就朝他脖子上咬下去。

    “唔——!”

    沈戟一声闷哼,愣是咬牙忍住没说一句话。

    就任由她咬。

    唇齿间漫过一片腥甜,林宝初松口,转而再次咬在他肩上。

    直到再次见血。

    她抬起头,红着眼睛,表明自己的态度,“别以为我咬了你两口就没事了!”

    “你还愿意咬我就好。”

    沈戟更怕她什么都不做,什么都不说。

    那样才最可怕。

    两人回到家。

    沈戟把她抱上楼,放在床上。

    欲脱去她的鞋袜,查看她的脚时,林宝初抬脚用力一蹬,直接把他踹开。

    “嘶——”

    脚果然扭到了。

    针扎一样的疼。

    林宝初不顾脚上的伤,把外衣脱了丢在地上,别过头去。

    沾了别的女人的胭脂香,她嫌脏。

    沈戟从地上爬起来,端正态度,再次向她解释今晚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在进那个酒楼之前,我并不知那是间花楼,朱掌柜也未提前告知我,那里面有姑娘。”

    要是早知今晚是去喝花酒,他断不会去。

    “我身上的胭脂香,是进门时不小心被蹭到。”

    酒楼里姑娘们的脂粉擦得很重,还特地在手绢上也擦了胭脂。

    随便一甩,他身上就粘上了。

    而且又跟那些姑娘同在一个包间里待那么久,更加无法避免。

    沈戟继续说:“我曾表示喝一杯就走,可朱掌柜他们硬按着我,不让我先走,于是就喝到了现在。”

    丰耕县将近二十年没有过花楼。

    这次城里重新开了家花楼,朱金华春心难耐,迫不及待招呼他们前去。

    且叫的都是他们这些没去过花楼的人。

    商卓、周厉,从小在丰耕县长大,上一个花楼还在的时候,他们还很小。

    至于沈戟,他十岁被流放,到了这里花楼就已经关门了。

    十岁之前,他在盛京城没去过烟花柳巷。

    十岁之后,他亦没去过。

    这是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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