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部尚书马士英散朝之后,带着税务部的一干人等,就开始厘定税制。
其实,自朱由检将整合徭役、人头税以及其他一些杂税为农业税之后,大明的税制已经基本上厘定了,现如今,马士英要做的就是厘定商税。
而厘定商税最关键的就是,商税的税率是多少。
明初的商税税率是十五税一,后来明太祖朱元璋考虑到商税税率过高,容易引起物价上涨,给百姓造成负担,就把税率调到了三十税一。此外对于一些百姓的日用品,干脆就不收税。
在朱由检看来,别说三十税一了,就是十五税一都太少了。
所以朱由检在让管理局收管理税的时候,都是以十税一为基准的。
当然,小摊小贩则相对要低一些,行业不同,税率高低也有一定上下浮动,就像民生行业,就要低一些,粮食干脆就不收税。
而赌场、妓院,一直都是收他们七成的利润。
税务部尚书马士英,这个人很聪明。
历史上,一些文人把马士英描绘成误国误民的奸臣,这就言过其实了。
马士英能力是有的,不敢说多么突出,但比起弘光政权那些人来讲,那就强太多了。
可以说他争权夺利,可说他是误国误民,是奸臣,就不太合适了。
毕竟马士英是以身殉国的,比绝大部分文人要强的多。
而同样备受文人所推崇的史可法,我们不能否认史可法的气节,但是,史可法对于当时的弘光政权来讲,于国无益。
史可法孤身守扬州,可是史可法他守扬州的时候,什么有效的防御措施都没准备,甚至他的下属给他提的一些建议,他也没有采纳。
可以说,史可法他守扬州,就是奔着死去的。
我们虽然不能否认史可法的气节,但是,说史可法以身殉国,倒不如说他是以身殉名。
他用一死,保全了他的名声,也成全了他的名声。
还是那句话,我们不能否认史可法的气节,在面对外敌入侵的时候,我们也需要这样的忠贞报国之士,我们也应该敬佩这样的人。
但史可法的能力,真的是不忍直视。
在当时的背景下,不能苛刻的要求史可法击退清军,他但凡在扬州做出点像样的抵抗来,也算对得起他督师阁部的身份,弘光政权也不至于如此的被动。
朱由检也是看中了史可法的气节,这才让他担任军法次长,你史可法虽然投笔从戎了,但是没必要领兵,也没必要做一些实事,管管军纪就可以了。
而马士英这个税务部尚书,也是朱由检特意选出来的。
马士英久经边疆,在边镇担任巡抚,后又任东瀛巡抚、东瀛总督,他又是贵州人,和那些江南士绅没有什么勾结。
能力也够,资历也够,而且去年他还在东瀛总督的任上呢,可以说在政治上相对干净了。
马士英也明白皇帝的意思,什么厘定税制,不就是厘定商税嘛,商税的税率,之前收的管理税税率,那不就是现成的吗。
他就拿管理税的税率,适当的补充调整了一下,很快就完事了。
但是,皇帝的要求期限是二月二十,马士英虽然厘定完了,但他不能马上就交上去,他要是马上就交上去了,其他大臣不得以为是提前谋划好的。
可也不能交的太晚了,因为这一次交上去,肯定得有人不满意,就得争论起来。
皇帝说了,下个月就要将厘定的税制发文到省府州县,要是交的晚了,就没时间改了。
所以,马士英花了十五天的时间,他本人和税务部的两位侍郎就住在税务部了,整天熬夜,终于在二月十七这一天交到了内阁。
提到税制,就免不了提到官绅一体纳粮。
这一点朱由检虽然没有刻意的提出来,因为大明朝从来就没有说过士绅可以不交税,官方就更没有说过了。
明朝,士绅可以免除徭役,但不能不交税。
有功名的人,名下的部分田地,可以不交税。在任的官员,也有适当的优免,甚至后来还包括了致仕的官员也在优免之列。
只是,规定是规定,执行是执行。
优待读书人,本意是好的,可是,到后来就逐渐的演化为,类似免除赋税了。
再有就是,下面的那些士绅,人家交税全凭心情,自己有功名,名下有产业,朝中有关系,人家压根就不怕你地方官。
甚至地方官还得看本地士绅的脸色。
那想从人家手里收税,就更难了。
简单来说就是,再好的制度执行不下去,也是白搭。
对于这一点,朱由检没有刻意的再提出来,而是嘱咐了一声,一切按朝廷的制度执行。
之前关于士绅不纳税,朱由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没有过多的计较。
可这一次不一样了,一只羊是放,一群羊也是放,既然要厘定税制,那就一块执行。
反正都是要得罪人了,长痛不如短痛,那就一块来吧。
还有就是火耗归公。